>>一夜之间,头盔火了!价格猛涨!
△在东塘一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琳琅满目的头盔等待挑选。朋友圈近期最火的话题是:你买头盔了吗?市民吴先生平日骑电动摩托车出门,他告诉记者,春节后他购买的89元头盔已经涨到了299元,一些骑车发烧友都在吐槽,“突然之间,朋友圈里卖头盔的多了,有这么疯狂吗?”
从线上看,头盔确实卖得很火。记者搜索发货地为长沙的淘宝网店,近期头盔的交易数量大增,少的卖了几百个,多的卖了6000多个,头盔价格也从60元到300元不等,大部分在200元左右。“国家政策是这样的,刚需大了。”客服告诉记者,他们家算涨的少的。其商品评论里有客人评价:6月1日就要执行戴头盔上路,赶紧下了一单。更火热的是朋友圈,随便翻翻就能找到很多卖头盔的微商。“排单一周后发货,有多紧俏你懂的,一天一个价!”但当记者问价格能否便宜,是否可以出具产品资格证,只得到“现在行情如此”的回应。相比线上的火热,长沙本地市场还算冷静。记者走访了马王堆、高桥等多个市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卖店里的头盔,买的人不少,问的人更多。“我们进价也涨了。”高桥一位老板透露,头盔其实是比较冷门的商品,大家库存不多,近期销量不错,进货比较难。也有不涨的头盔。东塘工人文化宫里的小牛电动车行工作人员说,车行没有接到头盔涨价的通知。“我们是全国线上线下统一价格,网上都能查得到。”
原本少人问津的头盔成了今年的爆款,这是为什么?记者发现,这与一则新闻有关: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正式启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规定从6月1日起,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骑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头盔,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我们经常开展类似的宣传及整治行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民警介绍,“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旨在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从而减轻交通事故损害,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长沙一直持续整治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民警介绍,根据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驾驶摩托车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处50元罚款,乘坐摩托车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可以处20元罚款。“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但其速度相对较快,交通出行不稳定因素大。出于安全考虑,我们建议并呼吁骑乘人员同样佩戴好安全头盔。”交警部门表示,目前长沙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没有强制要求,以教育引导为主,希望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安全出行意识,因为事故发生时,头盔就是生命安全的保障。五月中旬,面对逐渐升高的气温,记者观察发现,长沙路面上,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大多不爱戴头盔,外卖或快递行业佩戴率较高,摩托车的头盔普及率也比电动自行车更高。为什么不愿意戴?市民给出了“头盔不好带,容易忘”“天气热了,戴起来闷,不舒服”等理由。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与汽车相比,行驶稳定性比较差,发生事故或者出现意外情况倒地时导致颅脑损伤的情况较为普遍。”民警介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避免或者减轻此类伤害。各地也做了大量相关试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如何提升非机动车路面的管理,有效提升头盔佩戴率及对交通违法行为施以有力监管,已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的课题。据悉,长沙交警除了常规整治外,还将集中开展专项宣传、整治和警企联合劝导活动,劝导群众佩戴安全头盔,督促快递、外卖行业企业建立内部管理机制明确佩戴头盔的规定。而日益庞大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也在寻找提高用户佩戴头盔的可行方法。“现阶段还是鼓励用户能够自备头盔,我们也在通过赠送头盔等活动提高用户安全骑行意识,一些地方试点上线了电动助力车管理平台约束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等非机动车违规行为。”哈啰出行长沙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目前已出现涉嫌头盔买卖的新骗局,消费者买卖头盔要认准正规厂家,尽量要其提供质量标准等证明文件,通过正轨电商平台或品牌专卖店下单。今天下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文中明确,6月1日起,“一盔一带”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同时,对于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
全文如下:
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宣传引导先行、行业示范引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明显增强。
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
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那么,对于“一盔一带”到底如何处罚呢?
此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也已明确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公安交警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在6月1日启动电子警察抓拍前,公安交警将采用现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来源丨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红网、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编辑丨刘天乐值班主任丨黄飞武